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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精品课】16-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一)

主播: 天天助考
最近更新: 2025-06-11时长: 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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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条款

# 安全生产法罚款金额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吊销

# 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规定

# 安全生产事故连带赔偿责任

# 安全评价机构虚假报告后果

# 安全生产事故刑事责任追究

# 安全生产违法所得处罚标准

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条款明确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对检测结果真实性负责。出具虚假报告或租借资质的行为,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资质且终身禁业。例如,安全评价机构虚假报告后果包含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5万-10万,并承担事故连带赔偿责任。

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与处罚

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包括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未履职将面临2万-5万罚款,拒不整改则加倍处罚。若因失职导致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追责:一般事故处上年收入40%罚款,较大事故60%,重大事故80%,特别重大事故100%。构成犯罪者需承担安全生产事故刑事责任追究,且5年内不得担任行业负责人。

事故等级与罚款标准

安全生产法罚款金额根据事故等级设定:一般事故对企业处30万-100万罚款,较大事故100万-200万,重大事故200万-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1000万-2000万。其他责任人员(如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职则按上年收入20%-50%罚款,并可能涉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规定中的职业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规定涵盖对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标准及资质吊销措施。例如,中介机构违法所得超10万时,按2-5倍罚款;未达10万则单处10万-20万。涉及犯罪的安全生产事故刑事责任追究,如虚假证明文件罪,需结合刑法条款处理,确保法律责任的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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