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分析后,全球对金融机构业务渗透的复杂度提出优化需求,分业经营制度优势与混业经营风险挑战成为焦点。美国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确立分业模式,但在1999年转向《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推动金融混业发展趋势,随后又因危机调整监管法案演变历程,体现制度随环境变迁的特征。
中国面临全球化金融浪潮冲击,银行、保险、互联网金融等跨界竞争加剧,金融创新驱动因素促使业务边界模糊化。支持分业者认为混业需严格金融监管平衡机制,而支持混业者强调金融分业模式分析已滞后于创新需求,双方争议本质在于发展与风险的权衡。
福卡智库指出,金融分业与混业实为动态共存,监管法案演变历程需围绕创新与稳定寻找均衡点。当前金融功能深度嵌入社会,行业模式更迭反映经济环境变化,核心在于通过适应性监管平衡机制应对周期性挑战,而非简单评判分业或混业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