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南宁中学毕业生撰写自传体恋爱小说,内容涉及与男同学的恋爱经历,包括亲密行为与出轨情节。作品使用一百多名师生真实姓名,并通过朋友圈传播后引发网络疯传。
该行为涉嫌侵犯师生隐私权与名誉权,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与赔礼道歉。若内容虚构且造成严重社会评价降低,可能构成诽谤罪;若包含色情内容,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
未经许可传播小说者同样需承担侵权责任,若以盈利为目的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网友公开当事人照片及信息的行为也属于侵权。若小说正式出版,出版社未履行审查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及行政处罚。
学校因小说内容可能遭受声誉损害,可主张招生率下降等损失。文学创作需把握尺度,避免对他人及机构造成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