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派出所副所长在扫黄行动中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的韩某和卖淫女马某后,收受韩某5万元贿赂,随后将两人释放。该副所长明知韩某涉嫌犯罪却未开展立案侦查,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韩某曾因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刑,释放后再次组织卖淫活动,构成累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行为涉嫌组织卖淫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卖淫女马某的卖淫行为需接受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法院对该副所长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考量因素包括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赃款等情节。韩某的行贿行为未被单独追责,可能因证据不足或已被组织卖淫罪吸收处理。
执法权属于公权力,司法人员滥用职权或徇私枉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违法行为最终均需依法追究,包括执法者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