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身穿警服冒充省厅交管局领导,进入辽阳工农街派出所指导工作,被民警当场识破。该男子为帮朋友撑场面而实施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行为,其言行举止存在明显漏洞,民警通过职业敏感迅速核实身份并将其控制。
经查,该男子多次穿着假警服招摇过市,其住所和车辆内查获大量假警服、仿制警用标识等装备,构成非法持有警用装备行为。这种行为属于冒充公职人员违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专家指出,该行为涉嫌招摇撞骗,但未达到刑事责任标准,适用于招摇撞骗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可从重处罚,最高可处15日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非法使用警用标识同样违法,相关物品予以没收。
若存在合谋行为,同案人员也将面临行政处罚。对于贩卖警用装备的卖家,可能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涉及刑事责任。平台若明知销售警用装备而不作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警用装备均为专用物品,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或使用。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发现可疑行为应立即举报,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