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部分重点解析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分。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存款等限制性手段,其设定权限明确:法律可设定所有措施,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仅限查封扣押,而冻结存款仅限法律设定。查封扣押期限规定为30天(可延长30天),检验鉴定时间与费用不计入且由行政机关承担。终止执行条件包括当事人履行困难、第三方主张权利等,终结执行则适用于无遗产执行等情形。
劳动法部分聚焦女职工与未成年工保护。未成年工(16-18岁)禁止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及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并要求定期健康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其不得从事矿山井下及四级体力劳动,经期禁止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三级体力劳动。孕期七个月以上禁止夜班,产假天数规定不少于98天,哺乳期不得安排三级体力劳动及夜班。相关例题通过案例解析强化了法律条款的实际应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