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履行管理义务,在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将登记标志置于显著位置。登记标志需包含下次检验时间,并允许使用复印件,如电梯轿厢内张贴的检验标志需符合特种设备登记标志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需涵盖设计文件、检验记录及维护保养记录等,不包括登记标志和名牌。使用单位需执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范,定期开展月度自行检查,并对安全附件进行检修。涉及公共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管理单位(如电梯、游乐设施)需设置专职管理机构。
委托物业服务管理特种设备时,受托方需承担使用单位责任,如小区电梯由物业履行维护义务。设备需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流程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申请检验,检验标志需与登记标志合并展示。未通过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禁止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