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需落实五项核心措施:一是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流程,在企业内部完成信息记录;二是执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要求,由本单位技术人员完成评估;三是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并告知相关人员;四是向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备案,涉及剧毒化学品还需向公安机关备案;五是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并在备案部门完成核销。
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单位需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需向监管部门及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隐患治理后,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组织安全评估,否则需委托专业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一般隐患则由基层管理人员负责整改。
涉及吊装、爆破、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时,生产经营单位须安排专人管理现场,确保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落实。作业区域需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场所出口和疏散通道严禁占用或封闭。监管部门对未及时消除隐患的单位可责令停产整顿,直至提请政府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