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核心考点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七节重点内容。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国内生产经营单位,排除香港、澳门及七类特殊领域(如消防、核辐射等)。民办医院、非法单位及个人活动不属于调整范围,而个体工商户需满足安全生产法核心考点中的条件。
课程分为七节,重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9-11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2-3分)及法律责任划分(2-3分)。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职权涉及乡级政府职能,交叉作业安全协调管理需关注发包与承租方责任。安全自然条件强制性规定强调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标准要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标准针对单位及负责人罚则。
适用范围解析需掌握“167”特殊领域排除规则,高危行业应急救援要求为必考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划分涉及中介机构造假、事故报告义务等。近年未考的“停止供电措施”及“举报制度”需按1分准备。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管理为高频命题点,结合案例分析强化理解。
通过例题解析,明确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中“合法单位”与“非法主体”的区分,如特种设备事故优先适用专门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需满足法律、行规及国标,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划分需区分单位与个人责任。备考需结合历年真题,强化对交叉作业安全协调管理、政府监管职责等实务场景的应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