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在《王制》篇提出君主治国应遵循“治近不治远,治明不治幽,治一不治二”的原则。所谓“治近不治远”,指君主应聚焦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近处事务,如选拔贤相、确立国家根本制度,而非干预地方或臣下的具体执行细节。这体现了“治近不治远的治国原则”,即通过把握核心要务,使远方事务因贤臣治理而自然有序。
“治明不治幽”强调君主需专注于明处的职责,如制定礼仪制度等国家根本大事,而非插手暗处的琐碎事务。这种“治明不治幽的职责划分”要求君主信任臣属,避免越权管理下级官吏的具体工作,以确保“各司其职的治理体系”高效运转。
“治一不治二”主张君主应把握治国根本,如确立“礼仪制度的根本确立”和“任用贤相的治国策略”,而非纠缠于衍生出的繁杂小事。荀子指出,君主若试图“治一又治二”,反而会导致“治国要领的简要把握”失效,如同植直木而求曲影,背离“君主之道的核心要义”。
文中对比明君与暗主:明君通过“治一不治二的根本之道”实现垂拱而治,暗主则因过度干预细节导致政务荒废。最终,君主只需专注“治国要领的简要把握”,任用贤相并明确职责,即可实现“日有余而治不足”的理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