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法律制度中的核心环节,其目的是通过明确商品、地域和时间的竞争范围,评估企业的市场力量。市场力量评估标准需结合市场范围的宽窄,例如在窄市场中具备统治力的企业可能构成垄断。相关市场界定主要从商品和地域两个维度展开,时间维度因适用场景较少通常被忽略。
商品市场替代性判定需分析商品间的可替代性。以饮料行业为例,若消费者认为汽水、果汁等可替代可乐,则这些商品需纳入同一相关商品市场。需求替代评估指标包括功能用途、价格接受度及消费者偏好;供给替代可行性研究则关注其他经营者转产的难度、成本及市场适应性。
地域市场范围界定需综合考虑运输成本影响分析、消费者偏好及贸易壁垒。例如,水泥等运输成本高的商品,地域市场通常较小;而标准化产品(如连锁餐饮)可能覆盖全国或全球。需求替代需观察消费者跨区域购买的可能性,供给替代则分析其他地区经营者进入市场的及时性。
替代性分析维度贯穿于商品和地域市场界定,需求替代是主要视角,供给替代为补充。例如,可口可乐价格上涨时,消费者转向其他饮料的倾向属于需求替代证据;而其他厂商转产可乐的可行性则属于供给替代范畴。通过系统化的反垄断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可准确识别市场竞争边界,为反垄断审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