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要求针对微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含工程概况、安全措施、计算书等核心内容。微大工程范围涵盖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七大类,超规模工程需经专家论证,方案需经总包、分包总工及总监三方签字确认,实施前需完成两级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规范操作。
安全费用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在概算中单独列支安全措施费,按专业类别设定提取比例,实行专款专用。施工单位需优先保障安全设施投入,竣工后结余费用需退还建设单位,违规挪用将面临罚款。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强调施工组织设计需包含消防专项方案,严格区分作业区与生活区,动火作业需审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筑施工单位每半年需组织演练并备案。
安全事故按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划分等级,严格执行逐级上报程序,总包单位承担事故报告主体责任。事故调查由相应级别政府牵头,联合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工会组成调查组,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明确事故原因、责任及整改措施。
安全监管体制中,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安监站实施现场监督,监督人员需占机构总人数75%以上,具备安全管理经验并通过执法培训。监管部门对拒不执行安全指令的单位可采取强制停电等措施,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将纳入联合惩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