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制度与特征
工伤保险是国家建立的分散职业伤害风险的强制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参保,劳动者无需缴费。其核心特征包括强制参保、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是否存在过失均需赔付),以及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赔偿机制。若用人单位未参保,社保基金可先行支付工伤待遇并向单位追偿,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损害。
工伤认定标准与流程
工伤认定遵循“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三工原则,但存在扩展情形: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因公外出受伤、职业病等。特殊情形如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抢险救灾受伤、军人旧伤复发等视同工伤。排除情形包括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申报流程要求用人单位30日内提出,劳动者或亲属可在1年内申请,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与争议处理
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单位支付)、伤残等级鉴定(分10级,对应不同赔偿标准)及死亡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申请省级复核,结果具有终局性。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可并行主张,但赔偿项目与标准存在差异(如精神损害赔偿仅适用于民事侵权)。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争议需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处理,仲裁时效为1年(拖欠报酬不受时效限制)。小额劳动纠纷(如追索报酬、经济补偿)及执行国家劳动标准的争议实行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起诉。劳动仲裁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由人社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成,遵循免费、法定管辖原则,与民事仲裁在程序、时效、管辖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