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明确,建设单位需将防尘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明确施工单位责任。施工现场裸露地面需覆盖密目网,超过三个月应绿化或铺装。施工单位应制定扬尘防治方案,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适用按日连续罚制度,罚款从责令改正次日累计计算,强化震慑力。
水污染防治
施工前,建设单位需查明地下管线设施,与相关单位制定保护方案。需排放污水至市政管网时,须申请污水接管排放许可证,主管部门重点审查排放安全。禁止直接排放泥浆或医疗废水,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免交排污费。施工污水需经沉淀处理,违规排放将受处罚。
固体废物管理
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严禁混入危险废物或生活垃圾。鼓励现场资源化利用,利用率需达到规定标准(如土方回填50%)。不具备条件时,应委托专业团队转运至指定场所,运输需携带核准文件。混装或违规处置将面临处罚。
噪声污染防治
噪声敏感区域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单位需设置联网监测系统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作业,例外情形包括抢修、工艺连续需求及特殊需要。特殊夜间施工需取得证明并公示,工艺连续作业无需审批,但需主动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