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界定需满足年代久远和历史文化价值双重标准。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等,需具备历史价值;可移动文物涵盖艺术品、文献等珍贵物品。化石不属于文物,但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化石受同等保护。文物所有权分为国家、集体或私人所有,但均受法律保护。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禁止爆破、挖掘等工程,特殊情况需经省级政府批准。建设控制地带允许施工,但设计方案需文物部门审核,确保与历史风貌协调。例如少林寺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控制地带的工程需国家文物局审核。
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核定,其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规。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拆除非历史建筑需审批。历史建筑维护由所有权人负责,政府可提供资金补助,危房修缮困难时政府可介入保护。
大型工程开工前需报文物部门组织考古调查。施工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报告文物局,24小时内到场处理。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哄抢需报警。抢救性发掘由省文物局组织,补办审批手续。
私人文物不得擅自损毁或非法交易,如撕毁字画或走私将受处罚。国有单位保管的文物不可抵押,所有权不因保管单位变更而转移。水下文物在中国领海内归国家所有,公海文物仅有辨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