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要求危大工程(如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签字。超危大工程需增加专家论证环节,专家需从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选取。方案实施需两级交底,专职安全员监督执行,验收后由施工和监理签字确认。
施工安全费用管理
安全费用按工程概算单独列支,建设单位确定金额并写入招标文件。施工单位需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未使用完的费用需退还。不同专业的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不同,如房建工程为3%,公路工程为1.5%。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演练
施工单位需制定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重点岗位配备应急处置卡。预案需经专家评审并备案,每半年组织演练,演练情况报送监管部门。救援人员需培训合格,非必须持证上岗。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流程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总包负责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伤亡人数、事故经过及救援措施,30日内伤亡变化需补报(火灾7日内)。事故等级按死亡、重伤人数及经济损失划分,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市级以上政府调查。调查组由政府、应急、行业主管部门及工会组成,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提出责任认定及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安监站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监督人员需占机构总人数75%以上,具备工程类学历及安全管理经验。监管部门不得指定安全设备品牌,可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督促整改,并对严重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如暂停审批、上调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