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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第7章-7.4-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调查处理(二) 00_00_08-00_22_57

主播: 旷视助考
最近更新: 2025-06-17时长: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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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施工事故报告流程规范

# 明报关报时间要求

# 事故调查处理流程规定

# 事故调查组组成职责

# 伤亡补报期限差异

#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要点

# 政府事故批复时间限制

# 单位抗法行为罚款标准

# 主要负责人责任罚款比例

# 漏报事故处罚规则

施工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要求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需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明报关报时间要求)。对于重大、特大事故需逐级上报至国务院,较大事故报省级,一般事故报市级。事故调查处理流程规定由四级政府对应四级事故级别开展调查,未造成伤亡的一般事故可委托单位自查。
事故报告内容需包含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伤亡补报期限差异明确为一般事故30天、交通火灾事故7天。事故调查组需在60天内提交调查报告,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20天,报告内容需包含处理建议。政府批复期限规定重大、较大、一般事故15天内批复,特大事故30天且可延长30天。
法律责任罚款部分明确单位谎报、瞒报等抗法行为按事故级别处以100-500万元罚款;主要负责人未履职按4680%比例罚款,其他责任人员按20%-50%罚款。漏报事故处罚规则中,主要负责人漏报按年收入60%-80%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则提高至80%-100%。调查中涉及伪造证据等行为,单位罚款按300-500万元梯度执行,人员责任按年收入60%-100%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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