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采用TNS系统,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制度,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分别设置保护装置。移动灯具需防水且安装高度不低于3米,生活区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供电,确保用电安全。
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的距离应控制在5-40米之间。易燃易爆品仓库与在建工程防火间距不小于15米,可燃材料堆场及动火作业区间距不小于10米,其他临时设施间距不低于6米。当临时用房总面积超1000平方米或单体工程体积超1万立方米时,需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防护栏杆需设置两道横杆,上杆高度1.2米,下杆位于挡脚板中部;立杆间距不超过2米,挡脚板高度≥180毫米。操作平台踏步间距≤400毫米,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高处作业坠落半径根据高度划分:2-5米为3米,5-15米为4米,15-30米为5米,30米以上为6米。
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超危工程需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向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再逐级传递至班组人员。交底内容涵盖工程危险点、预防措施、操作规程及应急避险方法,并留存书面记录归档。
垂直洞口短边≥500毫米时,设置1.2米高防护栏杆并封闭;水平洞口25-500毫米采用盖板覆盖,500-1500毫米增设防护栏杆。固定直梯高度超3米需加护笼,超8米设置梯间平台,确保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