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制度,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长期公示。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组织制定安全制度、保证投入等法定职责,与分管负责人共同落实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遵循“筹措有章、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原则,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少50%的安全生产费用,房建工程按3%、市政工程按1.5%标准提取,严禁用于职工薪酬福利。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覆盖全体人员,管理人员需完成32学时初次培训和每年12学时再教育,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并实施企业、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岗位调整或离岗一年以上需重新接受培训。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住建部门颁发,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期,无死亡事故可免审续期。企业信息变更需在10日内申请许可证变更。
持证上岗制度要求管理人员(A/B/C证)和特种作业人员(垂直运输、安装拆卸、爆破等)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年满18岁、初中文化,操作证每3年复审,连续从业10年可延至6年复审,培训可在户籍或从业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