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中强调了医疗器械的备案和注册流程,包括一类医疗器械由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境外医疗器械需通过境内企业法人向国务院提交备案/注册资料及上市销售证明。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审查程序和监督省级部门的工作。注册过程涉及安全性、有效性和治疗管理体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