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应急救援规范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需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企业可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配备必要救援器材设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矿山等五类高危行业须按法规要求强化救援队伍建设,政府可依托企业或社会组织联合建立救援队伍,确保应急预案与政府预案衔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与义务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负责人需1小时内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并组织抢救。监管部门接报后需立即核实并逐级上报,严禁迟报、谎报。政府负责人需按预案赶赴现场指挥救援,救援过程中可合理调整现场以保障生命权。
事故调查处理法规要求
事故调查需遵循科学严谨原则,查明原因、责任及应急处置效果,提出整改建议。重大及以上事故调查报告需在批复后1年内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向社会公开。企业需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评估结果有效落实。
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要求
企业需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高危行业未演练将受处罚。政府需建立统一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跨部门救援资源,确保救援体系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