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社保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重要机制,其核心特征包括强制参保、用人单位单方缴费、覆盖职业伤害风险以及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工伤需满足劳动关系存在和工作原因致伤双重条件,其中"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为基础,特殊情形如上下班交通事故、突发疾病死亡等可扩展适用。
社保赔付流程以劳动关系确认为前提,需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标准。若用人单位未参保,社保基金可先行赔付并向单位追偿。工伤待遇涵盖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与民事侵权赔偿并行但标准不同,例如工伤保险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先裁后审机制,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但追索劳动报酬不受时效限制。劳动仲裁委由多方代表组成,对小额争议及执行劳动标准争议实行终局裁决。劳动者可通过仲裁解决工资争议、工伤待遇纠纷等问题,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得起诉,确保劳动者权益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