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需定期复审,周期不超过5年)、推荐性标准(自愿执行)、行业标准(无国标时制定,国标实施后需修订或废止)、团体标准(技术要求不低于强标)和企业标准(需自我声明公开)。强标由政府监管,其他标准通过市场机制执行。监管重点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以及材料设备和施工软件的合规性。
隔震减震装置必须由总包施工,禁止分包,施工前需第三方检测。既有建筑中重大工程、学校医院等五类建筑需强制抗震加固。新建工程需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设计使用年限等信息需纳入建筑说明书。
新建项目需落实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的五同步要求,并与周边设施贯通。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等需通过业主协商,政府提供补贴支持。无障碍设施交付后,维护责任由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承担,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需提供替代方案。
建设单位承担首要责任,需依法报审图纸、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设计单位需确保设计深度合规,注明材料规格及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监理单位通过旁站、巡视等方式监督施工,未经签字禁止材料使用或进度款拨付。特殊工程(如国家重点、大型公建)必须委托监理,监理依据包括法规、图纸及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