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三类合同,但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需注意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则差异。施工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招标项目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订立,国家重大工程需依据批准文件签订,示范文本仅作参考。
施工合同效力认定涉及多种情形: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合同绝对无效;资质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的合同因违反禁止性规定无效,但总包与业主的一手合同仍有效;承包人竣工前补足资质或补办规划许可证的合同可转为有效。
黑白合同指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法院通常以白合同确认权利义务。变相黑白合同如高价购房或无偿建设配套设施的约定,若构成不合理竞争,法院可认定无效。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争议解决条款独立有效。处理无效合同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折价补偿;不合格部分由承包人修复,修复后仍不合格则不予补偿。工程款结算需区分验收结果,发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但无需强制增加补偿。
资质挂靠或自然人承包导致的无效合同中,企业管理费等争议费用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按双方过错分担,业主与施工单位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