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要求国资项目必须采用标准招标文件编制,明确招标文件编制要求需包含技术要求、评标标准等实质性条款,且不得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招标文件需载明投标有效期计算方式,从投标截止时开始计算,期间允许补充修改,截止后不得撤销。
国资项目招标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但禁止设置最低限价。标底保密规定要求开标前不得泄露,评标时仅作为参考,不得以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等,金额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需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资格审查预审流程中,未通过预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若通过预审的申请人少于三个,需重新招标。
串标行为判定标准涵盖投标人协商报价、文件异常一致等情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如泄露标底)将构成违法行为。投标报价规范要求禁止低于成本价竞标,评标标准制定依据需确保公正性,避免倾向性条款。
各类保证金规范化管理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按合同额比例存入专用账户,总包单位若无工资拖欠记录可申请免存。招标文件发售需遵循成本补偿原则,费用不得包含盈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