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要求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危大工程范围识别标准,包括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方案需包含施工工艺技术、安全保证措施等模块,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签字确认;超危大工程需增加专家论证流程,论证专家需从主管部门专家库抽取并专业对口。
安全施工费用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在概算中单列安全费用,施工单位需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危大工程实施需进行两级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员全程监督,验收需施工和监理共同组织,并设置现场验收标识牌。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要求建立三级应急预案体系,施工单位每半年组织演练。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依据死亡、重伤人数及经济损失,按就高原则确定等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由政府牵头组成调查组,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重点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
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中,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需符合勘察设计要求。信用惩戒措施针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包括加大检查频率、暂停项目审批等,与行政处罚形成联动机制。安全监管部门委托安监站实施现场监督,监督人员需持证上岗并占总人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