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单位承担六项安全责任,包括办理施工手续、提供真实资料、不违法压缩工期等。近年来强化了其首要责任,要求组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主管,并主导安全巡查检查及信息化管理。
设计院需在设计文件中标注施工安全重点,对新技术提出安全措施建议;监理单位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区分处理事故隐患:一般隐患要求整改,严重隐患需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时报告主管部门。
施工机械设备需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起重机械实行强制报废制度,包含国家明令淘汰、超年限使用、检测不合格等情况。安装拆卸须由专业资质单位实施,安装后需自检验收并备案。
建筑施工企业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包括建立安全制度、保障资金投入、三类人员持证等。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需延期审查;企业变更信息需及时换证,发生死亡事故需重新审查安全条件。
转让或出借安全生产许可证将面临吊销处罚;发生重大事故或丧失安全条件将暂扣证件并整改。隐瞒材料骗取许可证将被撤销,三年内不得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需对严重隐患及时报告监管部门,违规执业将承担相应责任。
典型考题涉及各单位责任区分,如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修改主体结构、监理签发停工令的权限、机械设备证照要求等。重点掌握安全条例对不同主体的义务划分及许可证管理流程,结合实务案例理解法律条款的应用场景。